案例
一直在城市生活的老張剛剛退休,打算找塊土地種植瓜果蔬菜,享受田園時光。于是,老張聯系到了在農村生活的農民老劉,經過協商,老張計劃租用老劉承包的部分土地種菜。老張的行為合法嗎?
以案說法
視情況而定。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條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但是,根據《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應當為具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的組織和個人。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本案中,老張雖不是老劉所在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但如果是具有農業經營能力的個人,可以成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租人。